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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23:25:16 作者:小编

  火星电竞网站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09,227,4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国内外市场销售,海外主要销往欧洲、亚太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售电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和销售,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

  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公司致力于持续增加光伏电站规模,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电站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0.682吉瓦。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7吉瓦的优质自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项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此外,公司目前有100家电站已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实现基础数据自动采集,为运维数据分析打下良好基础,未来计划公司100%电站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公司正在开发智能运维管理及诊断系统,将实现电站设备故障实时捕捉、定位。公司全面开展无人机智能巡检,推广智能清洗机器人,推进柔性支架、新型储能等新技术应用,降低度电成本,提高发电效率。

  太阳能产品制造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N型和P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与此同时,公司优化调整存量产能,实施技术改造升级,研判技术路线,筹划适时扩产,提升产品收益。公司积极开展晶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完成轻质组件、黑色组件、TOPCon组件产品研发,并立项开展海上光伏组件、无主栅组件、矩形电池组件等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科技立项《宽带隙钙钛矿/晶硅叠层太阳能电池制备及关键技术研究》科技课题。

  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太阳能组件产品处于市场主流水平。

  镇江公司积极实施“数字化中节能”的战略,构建“云平台生态圈”,为用户提供集“硬+软+云+集成+咨询”于一体的智能制造、运维解决方案服务。

  推动智能运维助力光伏电站一体化管控。2023年度,公司节能光伏云平台接入100家电站,累计4.65万台主设备联网,通过智能运维使单个电站发电量提升约2%-6%。智能制造与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全面融合,实现无纸化生产,平台接入6个车间、累计686台核心设备联网,车间核心装备互联保持100%。

  2023年,镇江公司数字化应用成效被新华日报、江苏交通广播网、镇江日报、走进新区媒体等多家媒体报导;数字化建设先后获得省市工信资金补助110余万、省部级荣誉累计36项,软著36项。继2022年获得国家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第五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智慧工业专题赛总决赛三等奖等奖项后,2023年荣获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数字领航企业)、第五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全国百强、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首届长三角5G+工业互联网大赛江苏赛区三等奖、卓越数字创新企业、江苏省首批/镇江市首家“5G全连接工厂”等省部级8项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40亿元,同比增长3.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9亿元,同比增长13.75%,截至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为472.04亿元。

  2023年,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45.48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47.68%,较去年同期增长4.42%;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49.74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52.13%,较去年同期增长2.40%。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4.674吉瓦、在建电站约2.465吉瓦(其中已全容量并网、暂未转为固定资产的电站规模约0.366吉瓦,已完成首次并网、暂未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约0.598吉瓦)、拟建设电站约2.364吉瓦、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1.179吉瓦,合计约10.682吉瓦。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N型和P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731.8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9.29兆瓦,在建电站15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599.69兆瓦,在建电站450.4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889.4兆瓦,在建电站96.4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517.2兆瓦,在建电站498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80兆瓦,在建电站570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100兆瓦,在建电站700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6.428兆瓦。

  公司2023年销售电量约65.21亿千瓦时,较2022年同比增加约5.84亿千瓦时,增幅约为9.84%。2023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788元/千瓦时。2023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15.35亿千瓦时,西中区约11.18亿千瓦时,西北区约15.22亿千瓦时,华北区约6.03亿千瓦时,新疆区约9.92亿千瓦时,华中区约5.48亿千瓦时,华南区约1.23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80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的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华中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华南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3年度市场化交易总电量24.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约占总销售电量的37.19%。

  2023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19.04亿元,其中国补15.32亿元。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05.92亿元,其中国补102.49亿元。光伏制造业务取得较好成绩,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全年销售量3.968吉瓦,同比增加47.93%;海外市场出货量近300兆瓦,同比增加81%。

  2023年,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申请于2023年8月11日被深交所正式受理,目前已完成两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本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0万元(含本数),全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本次可转债发行仍在深交所审核中。2023年5月,公司成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10亿元,成为深交所首单符合中欧共同认证目录的绿色债券,并通过引入“科技创新”和“碳中和”认证贴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未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巩固光伏发电行业地位,扩大太阳能产品的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力争跻身主流光伏电池及组件制造商行列,努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3年12月末已退出公司前200大股东之列。

  注:中国节能股权结构情况来源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3年)》;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信息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2023年6月2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 太阳G1”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2 太阳 G1”信用等级为 AA+。根据监管部门和东方金诚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东方金诚将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相关评级报告将在东方金诚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公司董事会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判断行业发展趋势。政策方面,国家主席习重申了实现“双碳”目标的决心,并强调“大力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国家有关部委从绿电交易、用地管理、工作规划、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绿电证书、电力系统稳定、电力现货市场等方面陆续出台政策支持光伏发电。产业链方面,尽管各环节产能释放供给过剩导致了盈利下行,将迎来加速出清,但行业洗牌淘汰落后产能后供需将达成新平衡,产品价格也将稳定在合理水平,行业将不断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所从事的光伏电站和光伏制造业务前景光明,公司将继续坚定主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技术交流,把握最新技术、产业发展动态。2023年,组织开展光伏储能等新技术培训及交流共51次,实地考察组件回收技术等新技术企业共计18次。二是强化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能效提升明显。推广光伏组件导流器在4个新项目合计183兆瓦应用,年平均提效3-5%;推动大功率N型组件应用,全生命周期平均系统效率提升1%以上;推动5个存量电站提质增效技改,年发电量提升明显,年增加发电量约680万度。三是强化电力交易管理,探索交易优化策略。强化电力交易优化策略管理,平均交易电价0.2489元,比去年同期提高0.02元,同等电量下营收提高约6,000万元。

  2023年,公司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并于2023年8月11日被深交所正式受理,本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0万元(含本数),全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尚待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2023年5月,公司成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10亿元,成为深交所首单符合中欧共同认证目录的绿色债券,并通过引入“科技创新”和“碳中和”认证贴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面对愈加恶劣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践行全员开发策略,加大外部拓展力度,创新开发模式,各大区奋力实现任务目标,全年市场拓展速度保持稳步前进。全年取得各类光伏电站备案项目35个,合计规模3.58吉瓦;与地方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22份,签约规模9.22吉瓦;新开工项目8个,合计规模1.01吉瓦。本年度共2.79吉瓦的22个在建项目克服各项困难,全速推进并网,其中6个项目转为运营电站、7个项目已实现并网发电,吉木萨尔一期项目提前完成全容量并网,首个整县分布式民勤项目完成全容量并网。

  光伏制造业务取得较好成绩,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全年销售量3.968吉瓦,同比增加47.93%;海外市场出货量近300兆瓦,同比增加81%;新进入3家央企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取得近1吉瓦优质订单;与荷兰本土MCS公司等12家分销商签约,欧洲、亚太市场出货量大幅增长。光伏电池片转换效率达到23.4%,高效光伏组件单线块/天,光伏制造毛利率同比提升2.68个百分点,且2023年实现扭亏。

  一是完成中层正职竞聘工作。组织完成中层正职竞聘,8名竞聘人员脱颖而出,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全部通过竞争性选拔聘任。二是完成公司本部员工“双选”。通过制定评价双选制度与方案、部门编制核定、机构职责调整、岗位核定与说明书编制、评价结果分析运用、岗位地图与宽带薪酬结构标准设计、双选现场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圆满完成本部员工“双选”,平稳有效实现“薪酬重新核定、全员择优上岗”的工作目标。三是完善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层级工作需求,制定中层人员管理提升培训方案,员工执行力提升培训方案,以及数据化工作、公文写作等专项培训方案;积极鼓励员工线上学习方式提升工作专业程度,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系统公文写作技巧培训。四是丰富品牌宣传内容。建立完善特色项目、产品资源库,统筹规划发布体系,运用公司自有宣传平台,扩充和共享新闻媒体资源库,加强新闻的内外部报道力度。五是扩宽品牌推广渠道。积极获取更多行业协会、专业论坛和大型展会资源,多种方式参与行业内展会、产业论坛等会议活动,不断加大发声力度,公司全系统积极参与各类行业展会、论坛40余次。

  公司始终贯彻依法治企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法律审核制度,不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确保本部合同审核率100%。2023年,公司组织“以讲代培”专项培训及外聘专业律师培训共计4次,并创新开展法治培训专题即模拟法庭培训会,突破传统理论学习方式,提供更加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和实践机会,加深对民事诉讼程序的理解、提升了团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内控管理水平。2023年,全面优化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管理办法》,有效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减少管理盲区,细化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保障审计监督质量,促进制度体系建设执行。

  2023年,公司完成国资委“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的73项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太阳能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员签署安全环保责任书,开展安全环保合规事项监督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公司全年安全环保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实现了公司地面电站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100%达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8,655,966.45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5,464,667.4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546,466.74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539,396,053.67元,减去分配2022年度利润500,381,103.90元,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4,933,150.4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分红的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09,227,4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4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570,747,206.39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配方案,本方案待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需要回避表决。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关联人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779万元,2023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801.40万元,2023年度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533.11万元。

  2024年预计额度较2023年预计额度较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为,公司下属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为稳定供应结构,提高供应商资源竞争力,进一步降本增效,对生产原材料做充分对比选择后,拟将关联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公司)纳入镇江公司的胶膜合格供应商名录。该公司生产的胶膜已通过光伏组件基础测试认证,获得了TUV的证书,符合IEC61215和IEC61730的测试标准,产品质量适用于国内及海外欧洲市场,并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后续实际采购时,将严格按照采购制度,坚持市场化、公平性原则,进行询比价择优采购。

  注:1.上表中7.1-7.4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2021年10月18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了相关协议,其预计的金额为协议项下预计2024年发生额。

  2.关联事项2.2、3.1、3.2、4.1、4.2、5.3、5.5、5.7、5.14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024年部分招标代理工作拟委托中国节能系统内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关联方暂未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预计400万元,根据市场惯例,拟由投标方支付。

  上表关联事项3.1-3.3及5.4,以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1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综合利用节能、节材、环保、新能源和替代能源的项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物资、设备、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节电设备的生产与租赁;建设项目监理、评审、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进出口业务;本公司投资项目所需物资设备的代购、代销(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节能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其将在4月底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报告,为保证公平披露,公司暂不在此披露其财务指标。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环保材料、液晶材料、医药中间体、光电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万润股份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其将在4月底之前披露年度报告,为保证公平披露,公司暂不在此披露其财务指标。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直接持有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6.14%股权。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从事固定益有价证券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直接持有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调查;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环境监测;规划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末/2023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2,903万元,净资产1,9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59万元,净利润484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51%股权。

  经营范围:电力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规划、设计、研究、技术咨询;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的开发、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农业种植;农副产品(不含直接入口的食品)销售;农业大棚租赁。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末/2023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55,894.30万元,净资产22,030.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90.15万元,净利润945.33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山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

  经营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设备监理(甲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可承担全国范围内各种抗力等级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业务;地质灾害防治监理(乙级);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测绘(乙级):控制测量、规划测量、地形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末/2023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7,834万元,净资产5,864万元火星电竞网站,主营业务收入11,644 万元,净利润1,089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4%股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建设施工、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销售。绿色电力证书的销售;风力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润滑油、润滑脂、工具的销售、租赁业务。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间接持有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8.18%股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礼仪服务;筹备、策划、组织展览;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汽车租赁;投资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复印、传真;销售五金交电、灯具、建筑材料、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家具、家用电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维修机械设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末/2023年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35.04万元,净资产:589.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50万元火星电竞网站,净利润34.57万元。

  经营范围: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末/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194,105万元,净资产118,6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560万元,净利润1,694万元。

  中国节能持股比例: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直接持有中节能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因关联方众多,且除北京聚合创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外,其他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风险可控,因此披露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方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节能及其全资下属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4.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公司2024年预计交易对象,除北京聚合创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外,均为中国节能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中国节能职工董事担任北京聚合创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因此,北京聚合创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国节能是一家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主业的中央企业。目前业务分布在国内各省市及境外约110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3+3+1”的产业格局(专注节能与清洁供能、生态环保、生命健康三大主业,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绿色新材料、绿色工程服务三大业务,铸强战略支持能力),是我国节能环保领域规模大、专业全、业务覆盖面广、综合实力强的旗舰企业,资本实力雄厚,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万润公司是中国节能控股二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公司),于2011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2643,证券简称:万润股份),信誉可靠。万润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命科学与医药、新能源材料”四大产业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

  北京聚合创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物业、会议等服务的机构,经营情况良好,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定价原则如下:有国家定价的,参照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参照不高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购销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关联人资产6种类型,付款及结算安排以具体协议为准。

  公司拟与中国节能签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约定双方相互提供服务的项目、定价原则、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如下:

  4.协议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协议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后,与中国节能签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协议》。

  (一)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而预计发生的,由于中国节能在国内环保发电及其贸易流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或产业链分布等原因,与其开展公平、互惠的合作,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非排他性,并且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担保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

  ●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36.0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68%,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其中预计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末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亿元,其中预计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末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6.00亿元。

  公司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作时效性,更好的为公司业务板块融资提供支持,公司或太阳能科技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净额29.22亿元,其中电站板块新增担保净额11.39亿元,产业链板块新增担保净额17.83亿元。预计2024年末担保余额为44.06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00亿元,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1.06亿元。预计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未来12个月末担保余额为46.46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00亿元,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3.46亿元。

  1.本次预计担保增加额36.00亿元,其中电站板块14.00亿元,产业链板块22.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太阳能科技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亿元,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6.00亿元。

  2.本次预计担保减少额6.78亿元,其中电站板块2.61亿元,产业链板块4.17亿元。

  电站业务为公司电站项目,公司本次拟新增电站业务板块的担保额度是为拟成立的电站项目公司以及新收购的电站项目公司进行的担保,拟成立的电站项目公司资本金大多为投资额的20%-30%,因此大部分电站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达到或超过70%。

  产业链业务板块指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产业链业务板块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担保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发电、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及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施工;光伏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太阳能灯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施工;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引进、技术转让;与以上业务相关的产品、设备、原料的进出口;承接电力工程专业;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承接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实验示范科普基地的工业旅游。

  一般业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镇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太阳能科技公司持有镇江公司100%股权。

  1.在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内,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担保额度不进行相互调剂使用。新增担保额度由公司或太阳能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使用对象为公司或太阳能科技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现有、新设立和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之内有效,新增担保额度在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向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包括新设、收购子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36.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实施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一)公司为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相关项目顺利取得融资,促进公司发展。

  (二)公司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是为公司新增电站项目和产业链板块的融资提供的担保,其中电站项目主要为新建项目以及收购项目,项目收益稳定,偿债能力可靠。产业链板块新增担保是为镇江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融资进行担保,2023年镇江公司取得较好成绩,偿债能力可靠。公司将依据担保风险程度及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因素确定是否进行反担保及采用的反担保方式,确需进行反担保的,公司将在融资担保前落实反担保责任,并将相关担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公司拟新增的担保均是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控股子公司小股东均不参与经营决策,公司将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超股比提供担保将严格按照《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拟担保对象所从事的业务均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偿债能力可靠,公司能够有效防控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1.84亿元,占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29.57亿元的9.51%。

  保余额为公司为太阳能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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